一、拟委托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有能力供应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宣传资料设计与印制的单位(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二、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它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专家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下午17:00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组织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盖公章);
3、报名地点:学院招就处(鄢老师,电话:8275466)检验资料合格后到计财处交资料费(每套文件资料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整。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10。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四楼416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1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000.00元整(贰仟元整)。
请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17: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或转款方式缴纳至招标方账户。逾期未缴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汇款或转款的投标保证金以到招标方账户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找李老师开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先与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1-8274585)
户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汇款或转款回单和投标单位收据到计财处办理退款,无息退回到供应商对公账户。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投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联系人:鄢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1-8275466 0831-8272517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