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委托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公司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中心土石方工程进行施工。
二、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答疑: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6日17:00时前。报名时先到学院后勤公司袁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再到学院计财处交报名费和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所交的100元报名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报名时接受答疑。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0000.00元整(贰万元整)。
请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17: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或转款方式缴纳至招标方账户。逾期未缴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汇款或转款的投标保证金以到招标方账户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找李老师开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先与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31-8274585)
户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汇款或转款回单和投标单位收据到计财处办理退款,无息退回到供应商对公账户。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投标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报名时递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税务登记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资格审查在学院后勤公司(联系人袁老师:15883174437)。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27日10:00-10:10将密封好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后的投标文件交至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10:10时。
开标地址:宜宾职业技术学院A1区办公楼4楼416会议室。
八、联系人:袁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83174437 8273394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 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