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毕业申请的公告

作者:刘吉星    日期:2020-07-20 返回

各二级学院、自考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041号)文件要求,我省即将开展2020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毕业申请工作,为便于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申请毕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前置学历审核线上申请:2020720-87日;

(二)毕业申请2020828-31日。网址:zk.sceea.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用户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

(三)更改准考证号申请2020828-31日。更改成功后即时生效(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

二、规定要求

(一)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包括201次国考后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更改准考证号,更改成功后再申请毕业。

(四)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五)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信息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在学信网电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六)本次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材料提交

(一)毕业申请

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

(二)停考专业毕业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2.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上。

四、申请流程

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831日前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考生自考专业承办二级学院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01(2)毕业申请(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

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

通过毕业终审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于202010月中旬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联系考生自考专业承办二级学院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相关事宜。

五、特别注意

(一)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否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前置学历申请审核的流程,以便后续顺利提交本科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需通过自考专业承办二级学院申请补全信息,或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提交毕业申请。

(三)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等业务的申请。

另外,考生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可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受理时间内联系考生自考专业承办二级学院。

 

 

继续教育部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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