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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日期:2022-07-11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经个人申报、部门(二级学院)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拟推荐周黎军同志作为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对象、代云中同志作为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后备人选申报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向人事教师处或监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人事教师处8271209 监审处8274328

人事教师处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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