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组合家具采购进行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所采购商品的厂家或经销商、或有制造商专项产品授权书或销售代理产品资格证明书的商家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宜职院采[2014]4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组合家具采购
三、采购数量:136套(含床、衣柜、鞋柜、凳子、桌子(含书架、抽屉)等)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能提供所采购商品的厂家(或经销商)、制造商专项产品授权书或销售代理产品资格证明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能提供售后服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其他能证明投标企业优越条件的证明材料(如ISO14001环保认证、中国名牌证书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递交的资料
(1)法人组织代码证(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格证明书(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先到总务处钟老师处交验相关资格证件(联系电话:0831-8270974,13508185103),符合条件后到计财处210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831-8272517,13778923317)处报名。
1、发售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4日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30—17:00时。
2、发售地点: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
3、售价: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0000.00元整(贰万元)。
请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17: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或转款方式缴纳至招标方账户。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我校账户时间和金额为准。
户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投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在签订正式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日凭汇款或转款回单和无息退回到供应商对公账户。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10:00-10:10。
2、投标地点: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10:10整。
2、开标地点:宜宾市西郊新村74号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招标组织者在现场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