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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思政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1-09 返回

一、拟委托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思政中心装饰工程进行施工。

二、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3)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答疑:201519-11517:00时前。报名时先到学院宣传部刘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再到学院计财处交报名费和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所交的100元报名资料费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四、报名时递交的资料:

1)法人组织代码证(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转款方式于201511517:00时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转款户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凭收据到计财处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116日上午10 0010:10,将密封好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后的投标文件交至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116日上午10:10,地点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吉梅    王洪

联系电话:8270202   8272517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0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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