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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考教材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5-05-27 返回

 

 

 

一、拟委托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一家有能力供应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考教材的单位(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供资料

1、经年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经年检具有新闻出版总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 

4、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它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随时接受谈判专家就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1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先到学院继续教育部进行资格审查后到计财处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交100元招标报名资料费)。联系电话:0831-8272517。若对招标文件有疑议,请于6月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校计财处,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准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新闻出版总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 

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10:00-10:10。 

4、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10:10。 

5、投标及开标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A1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元整(壹万元整)。 

投标人于2015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缴纳到指定招标方帐户。逾期未缴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汇款或转款的投标保证金以到招标方账户的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于开标前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找李老师开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831-8274585) 

户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671000015 

评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汇款或转款回单和投标单位收据到计财处办理退款无息退回到投标人对公账户。中标单位待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6)投标人非因不可抗因素放弃投标的。 

五、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1-8270564        0831-8272517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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