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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招投标工作专题会

发布日期:2022-11-12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杜绝招投标领域乱象,促进公平交易,提高我院招标采购的效益和效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清廉宜职”,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11月11日上午,学院在办公楼426会议室召开了招投标工作专题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伍小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委常委、副院长闫景丽主持。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谢炽勋领学并解读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应邀参加会议的各代理机构负责人就招标代理工作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采购人正当权益,严守代理人道德,竭诚为学院提供合法、专业、规范、优质的招投标服务。

闫景丽强调了本次会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她指出,学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希望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同志和代理机构密切合作,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保证招投标合法合规,高效圆满完成采购任务。

陈林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角度,对招投标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代理机构要以最高标准依法规范开展代理服务,实现阳光采购。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防范廉政风险;对重大、复杂、特殊的项目提前介入提供咨询服务,发挥代理机构的主动性和专业性,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二是国资处要完善招投标内控制度、细化采购管理办法,采用台账式管理和积分式考核,科学评价代理机构的现实表现,加大代理机构竞争性。三是全院教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多渠道向学院反映举报,无论涉及到谁,纪委都会认真调查和处理。四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加强对学院招投标工作的监督,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使学院采购代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促进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伍小兵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依法依规,阳光采购。国资处和代理机构都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从业人员要坦坦荡荡、阳光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代理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项目要求和教育单位的要求,把招投标工作做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三是相互监督,规范代理。国资处和代理机构要密切配合、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和相互监督,杜绝招投标领域的乱象发生。四是珍惜机会,诚信代理。参与招投标的同志要忠于事业、忠于单位、忠于项目,诚信代理、用心服务学院高质量发展。

党政办公室主任廖晓东,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张方维、国资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国有资产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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