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斗争精神 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日期:2022-01-28 返回

发扬斗争精神 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政治能力”月活动学习体会

廖晓东

按照《宜宾市纪检监察系统“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政治能力”月活动方案》的要求,2022年1月以来,自己围绕学习清单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2019年9月3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收获满满,感悟颇多。

一、以斗争精神层层夯实责任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识到必须层层压实责任,工作才能收到更好成效。要以斗争精神落实责任,深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要厘清纪委专责监督和“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要改变学院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监督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所有的领导干部对自己管理的领域都负责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再监督。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案件办理中要勇于斗争,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必须在追究直接当事人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以斗争精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要以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做到敢于斗争、勇于斗争、善于斗争。既要运用“四种形态”惩治于已然,严肃查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者,对“大多数”起到警示、警醒、震慑和遏制作用,使轻微违纪者收敛收手;又要运用“四种形态”防患于未然,注重日常监管,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异常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大胆的提出,大胆的批评,只要是出于对干部负责,就大胆的做,抓早抓小,通过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让被谈话对象认识严管才是厚爱,给你挑小毛病、挑小刺,就是让你将来别变成大毛病、大刺,看起来是严,其实背后是种深层的爱。

三、以斗争精神落实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学院综合督察制度。在学院已经开展第一轮综合督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高督察质量,提升监督成效。综合督察过程中要发扬斗争精神,做到善于斗争,敢于斗争,牢固树立“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的观念,通过督察发现问题,追责问责,形成震慑,解决问题。通过开展督察“回头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被督察单位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主动查找问题、推动发展,释放督察整改“红利”。监督工作中发扬斗争精神,善于斗争。坚持梯级防控、外部监督。坚持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采用梯级防控管理,对小项目实施常规管理,常规审批;对大项目实施重点管理,提升审批层次,加强审批环节的风险点管理,实行集体研究。

四.以斗争精神开展“清廉宜职”创建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清廉宜职”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尊廉、倡廉、崇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不断改进学校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促进风清气正良好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的全面形成。工作中要以斗争精神全力推动工作见成效,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弘扬廉洁文化为重点,聚焦“五清五廉”推进“清廉宜职”建设,即通过实施“班子崇廉、干部清廉、党员守廉、教职工尚廉、学生敬廉”的五廉工程,实现“政风清明、家风清和、校风清朗、教风清正、学风清净”的五清目标。为加快推进学院“双高”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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